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插播)) 福星高照 天佑女王 還好抽身了

原本以為已經和台電簽約就適用今年收購價的太陽能電廠業者,17日突然收到以完工日認定的新公文,氣得大罵政府,綠能政策都是玩假的,害他們血本無歸,對於傳出明年收購價要調降3到4成,業者決定串聯起來,控告政府。3位來自南部的太陽能電廠老闆,週末緊急聚會,因為他們17日都收到來自經濟部的公文,把原本簽約後就適用今年收購電價的規定,突然改成以完工日認定,會這麼生氣不是沒有原因,像蔡老闆投資8000多萬,9月就蓋好的屏東枋寮電廠,遲遲等不到台電來驗收,一過12月31日就無法享有每度11到12元的收購價,只能適用明年7塊8的收購價。

不滿政策變變變,業者決定串聯起來,向政府討回公道,原本相信政府發展綠能產業的決心,卻讓這些業者錯估成本,造成的損失誰來賠。 

5 則留言:

昆鴻 提到...

還好 天祐13

媽祖的小孩 提到...

這在當初也是最擔心的。畢竟財源有限,不過,未來電價上漲將會勢在必行了!

懶貓10號 提到...

保住了coco,下一站會更順利啦

serlesh 提到...

政策不是台電訂的, 如果是經濟部的政策, 那收購價的台電成本的價差就應該是經濟部專款補助, 台電沒權限更動, 而台電動得了收購價, 那就表示收購價跟電價成本的價差是台電吸收, 然後轉嫁到人民身上, 這說明了什麼? 政府真的有鼓勵綠能?真的有要發展嗎?
太陽能電收購合約不應該是投資人跟台電簽, 必須透過經濟部或是經濟部也參與此合約, 這才有意義, 台電雖是國營企業卻也是營利事業, 如果全國每家戶都蓋1座電廠, 那台電收購要賣給誰
今天變7塊8, 為什麼明天不會變4塊, 當用電低峰或電力成本低時, 台電說要調節, 到時候, 電放到過期都別意外
你種蔬菜, 政府說要收購, 當政府取消收購或是價格不滿意的時候, 大不了你就自己到市場賣, 而你賣電嗎? 難不成還要自己去拉電線做電線桿? 你會拿著合約上法院跟你在全世界唯一的客戶去打官司?

匿名 提到...

這是個奇怪的政策!!
電價與太陽能價差太大,卻要由台電買單,然後發現簽約20年虧大,又緊急轉彎,綠能,臉都綠了還是不能。
套一句高希均教授的話: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